近來一些設計師商品很流行用寄售的方式與通路合作,故然寄售可使自己設計的創意產品或小型公司將新產品順利的推廣到市場上,但這種委託行銷的合約對託售方和代銷方有何風險,又有何利弊?
先來看看寄售(consignment)的定義: 寄售是廠商將商品庫存於零售點,但商品所有權仍屬此供應商;也就是說廠商將產品放置於客戶的零售商店或倉庫,允許其客戶進行銷售該商品的行為,這期間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廠商所有直到該產品被售出。
寄售對零售商最大的好處就是他不用將資本支出於商品庫存上面。這並不表示他們就沒有持有成本(carrying cost),寄售的庫存仍產生一些儲存和管理的成本,
對商品供應商利弊分析如下探討。
什麼時機最適合用寄售方式?
當一個廠商堅信新推出的產品置於終端消費者面前時,消費者才願意掏錢購買;但要將產品讓消費者看的見、摸的倒,意指需將產品庫存在零售據點。但零售商對產品可能信心不足,不願意冒風險將資金投入可能會滯銷的商品,此時供應商為了要將產品曝光達到銷售的目的,由廠商提供自己的產品庫存於零售商店,這樣子雙方分攤各自的風險與利益,廠商增加了庫存的資金支出,零售商提供櫃位空間陳列商品,直到商品販售給消費者,再結算各自取回該有的利潤,這種風險與利潤共享的操作方式是比較容易說服零售/代理商願意庫存這些產品。
舉一個比較常見寄售的案例,同一個品牌自行車的售價從數千到數萬元都有,對一家販售自行車的獨立經銷商來說,他會願意庫存一些低中階價位的腳踏車,但請他進一些高單價的產品意願可能就不高,對於高階的自行車這家車行的老闆可能就會採取”接單再進貨”的方式;但自行車製造商深信高階產品一定要讓消費者現場看的到,甚至可以試騎,才可以提高高單價自行車的銷售量,進而帶動中低階的車型。
所以以下三種情況比較適合用寄售
- 剛推出的新商品
- 現有產品欲引進新的通路.
- 售價過於昂貴的商品
缺點
託售的產品若是在效果較差或甚至是在跑不動的地方銷售呢? 如果從降低成本的觀點來看是比較不建議用寄售庫存的方式,這是零售商藉由寄售的方式來減少庫存資金壓力的一種方法,對於銷量不錯的商品零售商也有可能本來就打算將產品納為自有的庫存,但經由這種委託銷售的合約,零售商更能降低成本達到”以小搏大”的目的。儘管這樣能減少零售商的營運成本,但實際上這些庫存成本只是從零售商移轉到供應商而已,再者,庫存寄售比起傳統經銷代理制度在供應量上會增加許多額外的管理成本。
另外,因意外而導致商品毀損責任歸屬難以釐清、託售方倒閉關門貨物和貨款而造成的損失。
利與弊
對供應商來說,寄售制度有利有弊,利的是零售商因無庫存資金的壓力,縱使商品銷量不如預期也願意長期陳列這些商品,但從財務的觀點來看寄售庫存會增加短期應付帳款,提高流動負債對託售方是較為不利 (因供應商已將貨款付給原料商或製造商,一直到代銷方將貨品售出後雙方再結算),萬一某些據點銷售率不佳時,存貨週轉率變低,影響公司現金流量。